憲法至上 法治根基——2024年“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

2024-12-06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個國家憲法日。我司組織全體員工圍繞“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推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題,展開了12.4”國家憲法日系列宣傳活動,並就以下內容進行共同學習。

一、什麽是憲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人們行爲的基本法律准則。憲法作爲國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規賴以產生、存在、發展和變更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它處于一個國家獨立、完整和系統的法律體系的核心,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二、我國憲法的社會作用有哪些?

我國憲法的社會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組織國家政權方面的作用。根據憲法規定,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由人民代表組成的人民代表大會作爲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檢察機關和國家審判機關以及其他重要的國家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

二是在保障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我國憲法規定,中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上述規定爲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提供了最基本的憲法依據。

三是在維護國家和社會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國憲法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此外,憲法序言肯定了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指導思想地位。

四是在實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國憲法充分肯定了憲法作爲根本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核心要素,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爲,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等。只要在實施憲法的實踐中,真正地使憲法的上述規定落到實處,就基本符合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的要求。

三、什麽是憲法的渊源?我國憲法的渊源有哪些?

憲法渊源是指一個國家中憲法規範所賴以存在的法律形式。在我國,能夠作爲憲法渊源的是憲法典(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對憲法典予以修改的憲法修正案。另外,依照憲法規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憲法所作出的解釋也可以視爲憲法規範的法律形式。

四、什麽是國體?

國體亦稱國家性質,即國家的階級本質,它是由社會各階級,階層在國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來的國家的根本屬性。

五、我國的國體是什麽?其本質特征有哪些?

就我國而言,現行憲法第1條明確規定了我國的國家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特征是:在政治上實行工人階級爲領導、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在經濟上是以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以按勞分配爲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在精神文明上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

六、什麽是政體?

政體又稱政權組織形式,它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統治階級按照一定的原則組成的代表國家行使權力以實現階級統治任務的國家政權機關的組織體制。

七、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什麽?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組織形式。它是指我國的一切權利屬于人民;人民在普選的基礎上選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組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並集中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其他國家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人大常委會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人民代表大會向人民負責,並最終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一項根本政治制度。

八、什麽是國家結構形式?它有哪些類型?

國家結構形式是指國家整體與組成部分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相互關系。它主要有單一制和複合制兩大類型。單一制,是指作爲一個整體國家內部由若幹行政單位或自治單位組成,這些組成單位都是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國家結構形成。複合制,是指某一個國家整體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具有某種獨立性的成員單位(邦、州、共和國等)聯合組成的聯邦國家或國家聯邦的國家結構形式。複合制國家又可分爲邦聯制和聯邦制國家。

九、我國的國家結構形式是什麽?其特點有哪些?

我國采用單一制的國家結構形式。在我國特定的國情下,有下列自己的特點:

(一)我國沒有實行一般意義上的地方自治制度,中央與地方除分別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力外,它們之間是一種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地方在法律上不具有與中央平等的地位和資格;

(二)在單一制下,爲處理多民族之間的關系,特別是照顧少數民族自身的特點,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賦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治權;

(三)在單一制下,爲解決曆史遺留問題,在香港、澳門實行“一國兩制”,建立特別行政區制度,允許特別行政區實行與國家其他地區不同的政治、經濟、社會制度、保留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

十、什麽是行政區劃?確定行政區劃的原則是什麽?

行政區劃即行政區域劃分,屬于國家結構的範圍,也是國家領土結構。國家按照經濟發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把全國的領土劃分爲大小不同、層級不同的部分,並設立相應的地方國家機關,以便于管理。

我國確定行政區劃采用的原則是:

(一)便于人民群衆行使國家權力的原則;

(二)有利于各民族之間團結的原則;

(三)有利于經濟發展的原則;

(四)照顧曆史狀況的原則。

十一、我國憲法是如何進行行政區劃的?

我國現行憲法規定的行政區劃基本上是三級制,即省(自治區、直轄市),縣(自治縣、縣級市),鄉(民族鄉、鎮)。有的省、自治區下設自治州、市,而州、市下屬的自治縣、縣或區又設鄉、民族鄉、鎮的,屬于四級制。

(一)一般行政區域單位:省、直轄市,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

(三)特別行政區:國家在必要時設立特別行政區,我國目前有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十二、什麽是國家象征?國家象征包括哪些?

國家象征是一個主權國家的代表和標志,主要包括國旗、國徽、國歌和首都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是五星紅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谷穗和齒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

十三、什麽是國家機構?我國的國家機關如何分類?

國家機構是統治階級爲了行使國家權力,按照一定的組織原則而建立的具有不同職能的層次,可有機聯系在一起的國家機關總稱。在我國,按照國家機關的不同職能,又分爲權力機關、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按照國家機關的不同等級,又可分爲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國家機關。

我國的中央國家機關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會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

我國的地方國家機關包括:一般地方國家機關(包括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及檢察機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及特別行政區機關(行政長官、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會及司法機關)。

十四、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活動原則有哪些?

按照我國先行憲法的規定,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活動原則有:

(一)民主集中制原則;

(二)社會主義法制原則;

(三)聯系群衆原則;

(四)民族平等原則;

(五)精簡、效率原則;

(六)黨的領導原則。


友情链接:出口包装 | 邓州昌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pe包装袋供应 | 桥梁支座 | 人工气候室 | 三坐标测量仪 | 食品级涂料 | 微创外科手术设备 | pvc板,pvc塑料板 | 焊剂回收机